对于游戏出版中的“游戏名称问题”,常见情况如下
对于游戏出版中的“游戏名称问题”,常见情况如下:
(一)著作权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书中,只有软件名称全称,未显示简称,该种情况不符合要求,需要更换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
(二)游戏名称“关键词重名”,这里不单单是和已出版的游戏出版物完全名称的重名,也涉及到词汇的关键词,如“开心消消乐”是一款已出版的游戏,其他公司的游戏起名为“2021开心消消乐”、“开心消消乐欢乐版”、“开心消消乐-欢乐之夏”等,均为“关键词重名”,也均不能用作新游戏产品的名称出版;
(三)游戏名称中含有庸俗、低俗、媚俗以及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如“谋杀”、“坑爹”、“土豪”等,是为不符合出版要求的名称;
(四)游戏名称中存在未经授权的IP版权,如小说、影视、动漫等作品名称;或者有意“蹭热度”名称相仿且内容及玩法相似的情况,是为不符合出版要求的名称;
(五)游戏名称和产品的内容及玩法需要相关联,游戏名称应简单明了,高度概括和反映游戏内容,反之则不符合出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