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股东法人股(国家企业信用网截图)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3个人员社保证明及人员手机号、邮箱。 5.《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声明条款》、《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上述材料模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时下载。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或租用的互联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互联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VPN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属于跨地区业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