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 一、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请表(总局制)(官网有表格可以下载); 2.最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 3.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 申请表(总局制)(官网有表格可以下载) 2.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是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根据2004年7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中,在京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两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