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3.股东法人股(国家企业信用网截图)或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4.3个人员社保证明及人员手机号、邮箱; 5.《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声明条款》、《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等,上述材料模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申请时下载。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语音信箱、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类业务。 1.语音信箱 语音信箱业务是指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公用数据传送网相连接的语音信箱系统向用户提供存储、提取、调用话音留言及其辅助功能的一种业务。每个语音信箱有一个专用信箱号码,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例如通过电话呼叫和话机按键进行操作,完成信息投递、接收、存储、删除、转发、通知等功能。 2.400电子邮件业务 400电子邮件业务是指符合ITU 400建议、基于分组网的电子信箱业务。它通过计算机与公用电信网结合,利用存储转发方式为用户提供多种类型的信息交换。 3.传真存储转发业
存储转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范围的“存储转发类业务”,属于跨地区业务,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