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申请材料中的“著作权人”为: 1.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证书中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游戏申报名称须与登记证书软件名称全称或简称完全一致,受让取得的,须同时提交原始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
(一)关于申请材料中的“著作权人”为:
1.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证书中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游戏申报名称须与登记证书软件名称全称或简称完全一致,受让取得的,须同时提交原始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
2.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公证书(复印件),其公证书中须明确体现游戏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需与申报文件中的完全一致;
3.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自我声明(原件),则声明中须明确体现游戏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需与申报文件中的完全一致;
4.著作权人须为中国公民或内资企业,公民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如为同一平台上运行的打包申报游戏,需同时提交平台的著作权证明材料。
(二)关于申请材料中的“运营机构”为:
1.参与游戏运营业务的运营商,著作权人也成为运营机构;
2.运营机构和著作权人非同一企业的,还需提交运营机构与著作权人签订运营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
3、运营机构如有多个时需在《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中填写最主要的,唯一请注明;
4、运营机构需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加盖企业公章;
5、运营机构需填写《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中的游戏运营情况简介,包含:运营机构在日常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具体情况,简介应包括:机构存续时间、最早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时间、已运营的游戏作品、正在运营的游戏作品情况及其他必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