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起,本市将通过“多证合一”方式,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本市符合小食杂店定义(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通过实体门店零售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非连锁方式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小食杂店备案卡,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2021年5月31日起,本市将通过“多证合一”方式,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本市符合小食杂店定义(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通过实体门店零售食品或食用农产品,非连锁方式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小食杂店备案卡,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预包装食品以外的食品或者从事食品制售活动的食品经营者,仍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无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